瓮安县私自收购、运输烟叶案件细节曝光

来源:  作者:   运输许可管理系统      2023-07-19 21:10:38

 瓮安县私自收购、运输烟叶案件细节曝光(图1)

最近,瓮安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烟叶案件,揭开了一系列违法行为细节. 此案涉及被告人黄某生等四人因未经许可私自从烟叶种植户手中收购烟叶并运往湖南省永州市,最终被瓮安县烟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

据悉,黄某生在2022年7月至8月期间,以每斤0.5元劳务费雇佣黄某辉,通过支付6元至14元不等价格,从瓮安县建中镇烟叶种植户手中收购了9300余公斤烟叶,总价值达222016元。而黄某辉则通过支付运费10300元给赵某,支付运费3500元给余某乐,让他们将烟叶分批次运往湖南省永州市.

 瓮安县私自收购、运输烟叶案件细节曝光(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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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行动最终被瓮安县烟专卖局执法人员截获。经过审理后,黄某生被认定为主犯,黄某辉、赵某、余某乐则被认定为从犯. 根据他们犯罪行为、社会危害以及悔罪态度等因素,作出了如下判决:黄某生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余某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黄兴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运输许可管理系统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同时,四被告人违法所得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查获烟叶将被依法予以没收.

瓮安在判决中提醒广大市民,烟烟叶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范围,任何人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都必须事先取得烟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对于未经许可私自收购、运输烟叶等违法行为,法律将严厉打击,给予相应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

通过此案曝光,我们再次看到了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决心和力度.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行为,共同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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